揭開真相(一):種下了揭開真相的因緣
一九九三年我畢業於台灣政治大學法律系,大四已考上了書記官公職。法律人對於事相變化非常注重科學與證據,必然以事實做為依據,但對於人生宇宙的真諦,我依然無法在法律中找到答案,人生是生老病死的積聚,難道沒有解決這些苦的道嗎?否則活著也無意義,我決心要找到答案。經了解後佛教最有真理,因此我選擇了出家當比丘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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